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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隆化县关于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张国峰
    2020-04-01 20:19:03   原创
    通告

    隆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

    清明节即将到来,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境外输入、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,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,事关疫情防控大局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,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,按照河北省民政厅《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》和承德市民政局《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暂停开展集中祭扫。为避免人员聚集,减少交叉感染风险,今年清明节期间,隆化县各类殡仪馆、公墓、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,要继续暂停祭扫服务,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等群众性活动,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。

    二、推广应用新型祭扫。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祭扫、代理祭扫、网上时空信箱、家庭追思等方式,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。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,殡葬服务机构可提供代理祭扫、远程视频等服务,满足合理需求。

    三、有效管控零散祭扫。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,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、历史埋葬点、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,要落实村和社区的主体责任,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,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,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。

    四、查处迷信殡葬用品。各商业门店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严禁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。县民政局、市场监管局、公安局要会同乡镇、街道在全县各商业门店张贴本通告,严格查处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。对于发现违规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,按照《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》,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、公安等部门予以依法处理。因经营者销售冥纸、冥币等迷信祭祀用品引发火灾的,依法严厉倒追刑事责任。

    五、全面加强宣传引导。县委宣传部、网信办,各乡镇、街道等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管理的政策措施,推进殡葬移风易俗,切实营造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,降低实地祭扫引发的人员聚集和感染风险,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。

   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积极采取网络祭祀、家庭追思等非实地祭扫方式,感谢特殊时期的理解配合。

     


    隆化县人民政府


    2020年3月2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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